深圳小產權房招惹誰了?
2018-01-09 15:12 來源:本站
1、小產權房的房產證由鄉鎮政府頒發,職工并沒有實際的產權。
2、職工想要轉讓小產權房的話,必須在購買五年之后才能夠進行。
3、小產權房的建設用地一般是歸鄉政府集體所有,并且這類房產只能由這個鄉的村民購買居住。
4、購買小產權房之后,若要再轉讓,必須補交土地出讓金,否則便不能夠上市交易。
二:小產權房的利益分配
據有關數據資料統計,土地征用費分配比例為:村民5%-10%,村政權組織25%-30%,地方政府20%-30%,開發商占40%-50%,農民集體和農民所得到的征用地價格大概為其中的1/10不到,并且時常拆遷合同條款“模糊”。
在城市化的推進下,政府‘合理’的征用農民集體土地,在出售給開發商,開發商再生成住宅出售給住房者,這一過程中的幾次交易必然增加了交易費用。就像農民挑一擔黃瓜去賣,賣給中間商的價格為0.5元,中間商賣給小販就成了每斤1元,小販考慮運輸、管理、損耗等等因素賣給最終消費者時,每斤就成了3元了。居然增加了好幾倍?但是農民只獲得了0.5元,除去工時,種子農藥等成本之外,估計還不到1毛錢。但是中間商與小販可獲得十幾二十倍的利潤。小產權房就像農民直接把菜拉到城里賣一樣,就類似農民直接賣給消費者,省去了中間商與小販這兩個環節。
三:四:深圳小產權房真正“得罪”了,紅本房
深圳一些地方商品房在5W一平方左右的價格,而附近地段的小產權房價格竟然只賣到了7000-9000一平方,這讓開發商惱怒,地方政府也憤怒了,他們對農民的做法已經看透:你直接蓋房賣給購房者,我去哪里征地賺錢?于是各種對于小產權房的政策頻頻下達,媒體也抱著地方政府‘大腿’發布各種小產權房的負面信息…
現在無論政府還是媒體都報道深圳“房價高”,要“抑制”房價上漲,終于從11年不到2萬漲到平均5W+,地方政府真的有在執行?就算國家已經努力的平抑房價,但到了地方政府、開發商和銀行業那里卻招到了強大的、無聲的抵抗。
四:二:小產權房是如何產生的?
根本原因在于土地收益分配的極度不合理。在城市化的推進下,農村土地被大片占用,但是村民并沒有得到相應的利益。村民、村政權、地方政府與開發商利益呈金字塔形,越到低利益越大,這幾乎是人盡皆知的事。為了爭取更多的土地利潤,村集體組織開發了小產權房,而這種做法滿足了城市中苦于高房價的購房者需求。